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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:下面一個問題。昨天部門接到了任務,公司高層需要向銀行貸款,但需要拿出證明,簽約客戶四百多戶才行。但公司開發的項目並未正式招商,沒有正式簽約客戶,所以只能造假,做四百多份商戶檔案。由於太過匆忙,學生也沒過多的想,從學生職能角度看,其實是很正常的工作,就是給一份商戶名單,然後給每個商戶做一份簡單的說明,聯繫電話、地址、經濟情況等等。公司高層跟我們底下員工差太遠,怎麼可能去知道他們的想法?工作完成之後,我們底下員工是沒有任何利益的,純粹是工作。如果不工作,估計會被部門領導臭罵一頓,然後開除。請問老師如何看待此事?
答:如果你明知是造假就不要做,可以跟領導反應,說這個事情我不能做,因為這是造假,違反國家的法制。他把你開除,你就走,做人得有骨氣,不要甘心跟造罪業的人同流合污。自己要真正看得破、放得下,把錢財放下,「君子謀道不謀食,憂道不憂貧」,要有這份志氣。實際上你命中該有錢財,換了工作一樣有,你辭了這份工作,肯定還會有下一份工作,你就求三寶加持,給你份不造惡業的工作,你能得到,不要害怕、不要擔憂。
-摘自《修行與生活座談會》第173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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