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:再下面一個問題,我是一個離異了五年多的母親,一直一個人帶著孩子在北京生活,兩年前認識了一個和我同年的男士,我們非常說得來。他有一個兒子,我有一個女兒,都是我們自己在帶,前幾個月我們住在了一起,沒有領結婚證,並且因為受過一次感情的傷害,我不想再次走入婚姻了,因為半路夫妻會面臨著很多的困難,我就想這樣搭伴過下去,但是他不同意。我想問一問,我在今年四月做了五戒,和現在男友的這種關係,犯不犯邪淫這一條?如果是我該怎麼辦?
定弘法師答:這個五戒裡面對在家人的戒律它有五條,不殺生、不偷盜、不邪淫、不妄語、不飲酒,這個不邪淫就是非夫妻關係的男女有性關係,這就屬於邪淫。所以如果不是正式確定夫妻關係,那麼就不可以有兩性這樣的關係,這個就是屬於邪淫。所以最好是什麼樣?要不然就辦結婚,妳就好好的盡妻子的本分,相夫教子,敦倫盡分好好過;要不然妳自己保持單身,認真的學佛,這更是好事。
像我母親她離異以後,這二十多年來都是單身,自己學佛思想也很充實,身體自己注意鍛鏈,保養的也不錯,不需要人照顧。每天早上出去散步一小時,晚上出去外面散步一小時,呼吸新鮮空氣。每天在家有拜佛,有聽經、有讀經,這是她退休生活非常充實。常常搞搞她的花園,淋淋花,自己生活自己照顧,煮飯、洗衣服自己一個人全干得很好,這就是福報,不用別人照顧這就是福報。
所以自己要有獨立的生活的那種精神力量,兩種選擇都很好,但是都要如理如法,這才是一個真正的佛教徒。尤其妳受了五戒,不可以再犯,受了戒再犯,那個罪業就很重了。戒不受則已,受則決定不能犯;不犯則已,犯了決定要墮地獄!所以我就奉勸妳及早回頭,認真在佛前懺悔。這兩條路任選一條都是很可以的,改變妳的現在這種狀況,這是我對妳的忠告。以免將來有不好的果報,而且給孩子們也帶來不良的影響。孩子們看了,將來他們也會亂來,這樣不好。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