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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李炳南老居士

  念佛是正因,作善是助緣,這好比鳥有兩翅,才能高飛。但是善惡的界線,普通人還弄不清楚,往往善事不知是善,分明惡事不知是惡。現在根據十善業道經,舉出一個標準來。能戒住不犯就是善,若是犯了就是惡。請看下表:

  身三業:殺生、偷盜、邪淫;

  四口業:妄語、绮語、惡口、兩舌;

  意三業:貪、嗔、癡。

  凡是有生命的動物,不論大小,只要傷害他,就是殺生。

  凡是財物,或是名譽,不論多少大小,不是本分應得的,不經對方許可,明奪、暗竅、強占、騙取,皆是偷盜。

  正式夫婦以外,凡與一切眾生行淫,不論什麼理由,總是邪淫。

  意存欺騙,說虛假的話,叫作妄語。

  不論言語、文字,寫出來、說出來,凡是提倡縱欲,或是影響到傷風敗俗,叫作绮語。

  粗暴的話、罵人的話,叫惡口。

  挑撥兩方是非,離間他人感情,叫作兩舌。

  種種的物欲,戀念不捨,得了還想得,就叫貪。

  有不如意的事,生恨心、發怒氣,就叫嗔。

  沒有理智,遇事迷惑,佛說的道理,聖賢的經書,皆不聽從,更不相信因果,就叫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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