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女的地位是平等的:女子絕對不是男子的寄生蟲;男子絕對不是女子的牛馬。家庭的組織,是雙方分工合作的,各有長處,互敬互補,方能和諧持久。
一對夫婦,由戀愛而結婚,在戀愛時期,倘使互相不用真誠坦白的態度,專以隱己之惡,揚己之善的技巧來博取對方的歡心,這樣的戀愛假使成熟,就要結成不良的後果。往往到了結婚以後,以為雙方的名分已經確定了,夫婦的關系已有保障了;於是彼此過去抑制自己,博取對方歡心的觀念就改變了。一切行為就處處隨便,以為夫婦間不需要尊敬、客氣,反以為尊敬、客氣是虛偽的假面具。而不知夫婦間最需要的是尊敬、客氣。倘不體諒對方的關心,反怪他為麻煩,不贊美對方的謙遜,而說她卑下;再不客氣的還企圖屈抑對方,以遷就自己。逐漸的,彼此把所有的劣點毫無顧忌的暴露出來了,結果日久生厭,只覺得對方的可憎了。誠如佛在《無量壽經》裡說:「自妻厭憎」,和《玉耶女經》裡說:「見夫不歡」。彼此厭憎不歡,於是雙方感情轉趨破裂,甚至造成不幸的悲劇。那末,怎樣才能夠保障夫婦終身親愛的幸福呢?那就遵從佛陀的教導,有二點要注意而加以修養:一言色相和,二忍受。
(1)言色相和。
佛說:「言色相和,無相違戾」。這是夫婦間精神生活的要素。雙方的言語能夠和軟,面色常帶笑容,那感情還會違戾麼?「體諒」,在夫婦間是很重要的。倘不肯體諒,互相指責,那言色就不能夠相和了。指責是破裂感情的礁石。天台人有句諺語:「耳朵要好話聽」。指責會引起對方的惡感,以為你在輕視他,譏笑他。於是來一個反唇相譏,或者惱羞成怒。彼此都發火了,這豈不是自討苦吃嗎?對方倘有錯誤,要糾正他時,切忌率直;要婉轉地用商量的口吻,貢獻意見。對方倘有長處,要給與真誠的欣賞和稱贊,而且要常常稱贊。《華嚴經》裡說:「常作潤澤語,柔軟語,聞者喜悅語,善入人心語,風雅典則語」。不可作「蠱犷語,苦他語,令他嗔恨語,如火燒心語,能壞自身他身語」 。我們出言吐詞,要時時自己省察,不要傷害對方。
「修行」是修改錯誤的觀念、言語、行為。我們若是決定「修行」 ,就得先從言語上修改起,從「讓」字做起,能夠做到「言色相和」這一步,夫婦的生活,便會常在和煦春風之中了。
(2)忍受。
夫婦有時因生理或心理的變動,性情就難免異狀。有時因環境不盡滿意,言語舉動略改常態,這都是常有的事。設使雙方不能遵守佛的「忍誡」,兩不相讓,而起口舌爭強,意氣用事,那末感情就要發生裂痕。你使對方氣惱,你自己也決定免不了氣惱。這是損人不利己的,又何苦去做這種愚蠢的事呢?
忍受是要培養的。當對方火氣很旺的時候,我縱有充分的理由,也應該暫時讓他,不和他辯論,不得已時,或出外暫避鋒頭,等到對方的怒氣消除以後,才和顏地告訴他,剛才的退讓並不是理屈示弱,實在因為要避免家庭失和啊。這是寓剛於柔的御夫和御妻術,持之以恆,對方沒有不被感動的。「柔能克剛」的真理,我們是很有機會可以應用一下的。
還有,逢到對方發火罵人的時候,應當記住天親菩薩的話:「罵者有二種:一實,二虛。若(對方所)說(是真)實者,我應生慚。若(對方所)說(是)虛者,無預我事,猶如響聲,亦如風過,無損於我,是故應忍」。所以能夠做到「無相違戾」的,不獨自己減少氣惱,就是對方也能夠覺悟,容易受我感化,家庭間就可相安於無事了。
(3)夫妻如筷子。
佛教是不贊成結婚的嗎?當然不是。不過,佛教的確贊歎出家的功德,那也並不等於反對在家人結婚,信了佛教的人也不會都該出家。其實,唐宋時代,在家的佛教非常興盛,我們可以從敦煌石窟的文字記載、圖畫、或雕刻中,看到許多關於在家居士家庭生活的描述。宋、元朝以後,佛教漸漸隱遁山林,與人世間漸漸疏遠,因而造成一般人認為佛教是僅屬於出家人的錯誤觀念。很多父母,如果發現自己的子女親近道場、親近法師,就會很擔心他們出家。事實上並不盡然!出家不是消極地逃避,僅有極少數人適合出家、出得了家。
在家居士是佛教的基礎,在釋迦牟尼佛的時候,就非常重視家庭生活,重視夫妻之間、親子之間,如何彼此相待。甚至還有經典講到結婚之後,懷孕、生子的事。例如《善生經》、《玉耶女經》,均對夫妻親子有明確的倫常原則。《中阿含一三五經》亦明言:「夫當以五事愛敬供給妻子。」「妻子當以十三事善敬順夫。’並說:若人慈愍妻子者,必有增益,則無捐耗。」由此可知,佛教並不是與世隔絕的。
有個比喻很形象,夫妻要像筷子一樣的地位平等,長短相適。筷子長短大致相當,而且彼此相對獨立,夫妻亦然。男女地位的平等,是維系美滿家庭的根本要素,可是,有的人卻自恃自身條件優越,對對方盛氣淩人、頤指氣使,或暴躁潑悍、任性專橫……顯然,大男子主義、大女子主義和尊卑、主從、貴賤的夫妻關系,都難有幸福婚姻可言。
夫妻要像筷子一樣互幫互助,目標一致。筷子只有配合默契,才有「收獲」。和諧的夫妻感情貴在志同道合,比翼雙飛。因此,情感上的體諒,生活裡的體諒,挫折前的互慰,事業中的互勉……在夫妻間應是不可缺少的。只有難關共度,攜手共進,才會使愛的「橫桿」不斷升高。
夫妻要像筷子一樣冷熱不辭,甘苦與共。筷子不懼高溫寒冷,能納酸甜苦辣。和諧的夫妻關系也該如此。
夫妻要像筷子一樣方圓相間,靈機應變。這是因為筷子上方下圓,而使我們的手法能靈巧自如,變化萬千。夫妻相處,同樣需要這樣的「方圓」藝術;既堅持原則,同時又樂於欣賞和贊美對方,對對方的缺點不苛求;善於相互適應,不試圖去‘改造’對方。而要改善自己。
夫妻如筷,願天下夫妻都能如此。
(4)化解家庭矛盾有技巧。
居家過日子,沒有勺不碰著碗的。出現家庭矛盾後,如果不考慮言行、場合,甚至采取一些簡單、粗暴、過激的行為,不僅不利於矛盾的化解,反而會傷害夫妻感情、激化矛盾。因此,化解家庭矛盾也應講究技巧和藝術性。
一是避。解決家庭矛盾,不能傷害感情和對方的自尊心,既要避免動拳腳,又要力避使用「離婚」等極易傷害感情的言詞,同時還應注意場合,盡量避開他人。
二是緩。由於夫妻雙方都在氣頭上,假如這時急於解決,難免會有一場屋檐下的「戰爭」,這樣對雙方都會造成極大傷害。因此,最好的辦法是先忍一忍、緩一緩,將矛盾或問題暫時放置起來,等心平氣和後,再選擇適當的方式或機會解決。
三是選。選擇合適的時間、地點更有利於矛盾的解決,達到預期的目的和效果。如在融洽、和諧的氣氛中,雙方處於輕松的心境,容易做到寬容、讓步、理解和溝通。
四是繞。繞開正題,借助對方那些樂於談論的話題,適度加以引申、發揮、旁敲側擊,啟發誘導,含蓄而委婉地道出自己的觀點,表達自己的意圖。
五是笑。用風趣、幽默的語言和行為,消除對方的逆反心理和敵對、抵觸情緒,使之破涕為笑,在笑聲中融洽氣氛,營造寬松的心境,使矛盾自然而然地得到淡化、和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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