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果是自然法則、自然規律,是佛法中最根本、最基礎的道理,佛法中所有其他的理論都建立在這個基礎上。
不論信仰不信仰佛教,都得堅信因果,不論相信不相信它,它都在發揮作用。作為一個佛教徒一定要相信因果、重視因果,種什麼因,得什麼果。
為什麼很多學佛多年的人,不但進步不大,反而還在退步? 平時說得很好聽,給別人講得很動聽,但是一遇到境界就做不到,貪心、嗔恨心妒忌心全都出來了。心裡不平衡,處處以自我為中心。
為什麼會如此? 沒有真的生信! 不相信經論上所講的! 不信因果,覺得因果看不著、摸不到,對因果懷疑,自己沒有完全相信,但卻很願意給別人說、給別人講。
一般情況都是三世因果、或是多世的因果。現世所得到的是前世或是前幾世造下的因,只有特別的情形,才會現世種因、現世感果,這種情形是善或惡的行為力量非常強大,所以現世感果。因為現世中我們都忘記了前世的事情,所以會有懷疑。
現世中有的人很貧窮,那是因為以前的生世很吝啬,不去供養三寶,不去布施貧困,所以今生貧窮; 有的人非常富裕,成為千萬富豪、億萬富翁,那是因為人家累生累世都在供養、布施,我們知道這個因果道理後,不要去嫉妒人家,去仇富,要想自己有財富,就從現在開始學會上供下施。
有的人很聰明,那是因為以前生世中,進行過法布施,教導過他人行善,給他人講過佛法的道理,所以今生有智慧; 為什麼有的人頭腦不怎麼靈光,學經修法記不住,也很難理解其中的意思,因為以前生世中不修慧,不喜歡讀經論,看到經論心裡不歡喜,所以智慧欠缺。
為什麼有的人身體很好,很少生病、又長壽? 因為人家一直愛惜眾生的生命,保護眾生的生命,或者在眾生的生命受到損害時進行過無畏布施; 相反有的人身體很差,總生病,有的病痛又非常嚴重,自己很痛苦,那是因為自己總去傷害眾生的生命,沒有仁慈心,所以自己要受這樣的果報。
有的人家庭不幸福,自己的伴侶對自己不好,或是自己的丈夫、妻子有了外遇,那是因為兩個人前世結了惡緣,或是自己以前生世破壞過別人的家庭和睦; 有的人不論做什麼事業都很困難,總會受到阻礙,因為以前總和別人結惡緣,不結善緣,所以就會如此。
我們要相信因果,沒有自己以前造的因,現在絕不會感得相應的果。現在我們所得到的一切,我們所享受的生活,我們能成就的事業,都是因為有因果。
學佛後,就要坦然接受現在的果,不要怨天尤人,那只能增加自己的痛苦。
看到別人某一方面優越去妒忌,沒用!這樣只會種下新的惡因,又會感得相應的惡果。自己心裡渴望得到的,得不到心裡痛苦,放不下,心裡不平衡,也沒有用!
要想得到,怎麼辦? 從現在開始,了知因果的道理,從因上下功夫,種下相應的善因,就一定能感得相應的善果。
學佛的人,大約都以為自己是相信因果的。
但捫心自問:我們對因果究竟信到什麼程度?
是「深信不疑」的「信」,還是「寧信其有,不信其無」式的信呢?
對於學佛者而言,深信業果是非常重要的。無明煩惱為什麼會使我們流轉生死? 造作惡業為什麼會使生命感得苦果? 正是因果規律在支配。勤修戒定慧為什麼能成就佛果? 同樣取決於「如是因感如是果」的原理。唯有深信業果真實不虛,我們才能自覺地止惡行善,真正對自己的生命負責。
每個人都關心自己的未來,為什麼還會做出種種不負責任的行為? 原因就在於不曾深信業果,從而懷有僥幸心理,以為自己會是那個逃脫惡業懲罰的幸運兒。久而久之,對因果的敬畏日漸淡薄,甚而流於習慣性的麻木。
如果我們注意觀察,會發現生活中充滿因果的實例,只是以往未加注意罷了。
我們常常可以看到,有些人口口聲聲相信因果,卻毫無顧忌地造作惡業。這種所謂的“相信”,只是虛假的裝飾而已。同時也說明,他們對業果的認識是極為浮淺的。
佛教所講的因果是三世論,不僅貫穿著我們的今生,也貫穿著無盡的過去和未來。我們所能看到的,只是其中極其微小的一部分。
對於不具備宿命通的凡夫來說,既看不到過去,看不到來世,也看不清現在,所以才會心存僥幸。如何才能加深對因果的認識? 必須時常親近善知識,認真聞思經教,以此強化業果在內心的警策力。
事實上,因果的另一層面是我們當下可以感覺到的,那就是心行的變化。當我們與貪嗔癡相應時,內心的負面力量隨之增長,人性也隨之墮落。
一個貪婪無比的人,永遠體會不到心滿意足的快樂; 一個嗔心熾盛的人,永遠感受不到心平氣和的從容。
那麼,貪嗔癡從何而來? 正是我們逐漸培養出來的。我們對金錢、色欲的執著,便是滋長貪嗔癡的養料。即使外在一切並未因我們的貪嗔癡有所改變,但這些不善的心行力量仍會對自身生命構成過患。
每件善行乃至一念之善,將使人性中善的力量得到張揚。反之,人性中惡的力量也會隨之增長。
貪嗔癡是我們逐漸培養的。
世間有形形色色的人,有的很自我,有的很開放; 有的很尖刻,有的很寬厚; 有的很吝啬,有的很大度……每一種性格,都是生命的無盡積累。其中的負面因素,正是痛苦的源泉。
如果我們深知:每一件善惡行為必將對生命構成影響並留下痕跡,還會任意造作惡行嗎?
事實上,不僅一切行為如此,甚至起心動念也是功不唐捐的。我們的阿賴耶識就像電腦硬盤一樣,忠實記錄著輸入的每一份資料。即使我們可以騙盡天下人,但永遠騙不了自己,也絕無可能逃脫因果的自然法則。
「業決定」的道理告訴我們:有所為必將招感業果。這又包括兩個方面:
一是任何起心動念及外在行為,必將在內心形成力量。
二是今生的樂果皆來自過去世的善業,而今生的苦果則來自過去世的惡業,所謂「業不作不得,業已作不失」。
當然,我們也不必為已造作的惡業背負沉重的心理負擔,因為焦慮和自責皆於事無補。
當我們認識到曾經犯下的惡業後,應至誠地發露懺悔:「往昔所造諸惡業,皆由無始貪嗔癡,從身語意之所生,一切我今皆懺悔。」
以如法的懺悔清洗人格,蕩滌種種罪業。更為重要的是,必須從此深信業果,慎護身口意三業,如理作意,法隨法行,決不造作新的惡業。
如此,才能生生增上,在菩提大道上勇往直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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