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我們修持相對菩提心的時候,我們必須知道任何我們經驗到的逆緣,都和我們自己有關。如果跟自己完全無關,就不會發生在自己的身上。如果某事發生在我身上,那麼發生的這每一件事都與我有關。
如果某人對我做了某事,造成我的痛苦,這一切也都是自己的緣故。這個意思不是要每件事情責備自己,意思是我們必須認識問題的核心。若我有問題,則這一切與我有關,而我與這一切相關。固然我們不應對發生的事自責,但是我們更不能只責備他人。責怪他人或許會讓自己好過一點,但請不要認真的、全心的那樣做。那樣並不好。如果我不曾傷害任何人,從來都不曾如此,那麼也就不會有任何人曾經傷害我們。別人如此對待我,一定與我自己有關。
雖然這個法則也適用在任何我經驗到的好事情上,但這裡我們是在學習如何面對惡緣。了解自己所有負面的經驗,都跟自己過去所為有關,在這個修持裡,是開展“正思維”的第一步。
如果我們知道這一點,我們就可以停止負面經驗,不讓壞經驗成為更負面經驗的因與緣。面對惡緣,不以惡法面對,造下更痛苦的因;而代之以找到解決逆緣之道,或是安忍待之,這要看是什麼問題以及解決之道的難易而定。我們可能別無選擇必須解決它,因為我們無法忍受。就像是感冒,如果我有容量可以承受,那麼我只需要坐在那裡,多喝熱開水,而不需吃藥,我可以用這樣的方法讓感冒走掉。但是,如果我沒有容量忍受這個感冒——例如,我必須教一系列的課程,我也可以吃很多藥,這樣我就不會打噴嚏、咳嗽、流鼻水。不同情境,有不同的處理問題的方式。
下一步就要認識,我們所有痛苦的根源都是我執。我們講到外緣的時候,我們知道這一切都是自己的緣故,這意思就是說,這一切都跟我們的我執有關。由於我們的我執,我們沉溺在貪、瞋、癡、慢、妒等等裡面,而這些造成的結果,就是我們的痛苦。
當我們以這樣的方式來反省我們的經驗,我們對於相對菩提心的“思維、思想(意樂)”就會比較仔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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